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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4 October 2013

今天是回診日

也是送走男朋友回去的日子。

 

醫生告訴我,我需要做到化療,放療,標靶,還有吃賀爾蒙藥。大概需要一年半的時間。

聽完的時候我哭了,說"我還這麼年輕需要做到這麼多嗎?我覺得我很好、很健康ㄟ!"

醫生也說他是建議怎麼做,但我才是做決定的人。

之後有一位個管師,給我一本乳房手冊,可以記錄治療的時間及治療的藥劑有哪些,

也很詳細的為我說明療程的時間大概多久。

因為要化療的關係,所以這次有提到建議要先取卵,如果有生小寶寶的打算。

所以下禮拜三要再去一趟婦產科諮詢。


要不要化療??

要不要凍卵??

因為凍卵又要進手術房挨刀,之後肚子還會漲大到像懷孕,化療前還要做這個也是折磨〜

家人也希望我考慮清楚,因為他們不希望我受苦,男友是支持我所有的決定。

我之前也說不想化療,但當醫生跟你說怕癌細胞已經跟著血管跑了(有感染到一顆淋巴,摘了2顆淋巴)

怕復發!雖然只少了10%的復發率,但絕大部份的人還是賭了!(我們家還有癌症基因)

只能先正規治療之後再努力強身了!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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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玫姬張玫姬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